第九十七章(2 / 2)

可她见过这只手握着匕首的模样,雷霆之力,足以掀起一场腥风血雨。就像这个人,沉默、寡言,永远站在她身后左侧落后半步的距离,漂亮的面容面无表情,可是,却能瞬息之间取十二人首级,周身戾气宛若实质令人窒息。

极致的反差,极致的美感。危险如罂粟。

“瑾。三月期满,留下吧。”她喜欢这个沉默的少年,就像喜欢沉施一样。又和喜欢沉施不一样,一个保护她,一个被她保护。

话音落,南瑾浑身微微一怔,他的目光落在她被泥水溅到的鞋面上,干净地绣花鞋面,一块泥印很是醒目。他以他一贯没有起伏的声音,说道,“不行。”

不行。简单,直白,没有借口,没有理由。是不能够还是不愿意,其实没有多大区别,所以只有两个字,不能。

暮颜平缓的呼吸窒了窒,极淡极浅地扯了下嘴角,一个不能称之为笑容的表情,她起身,“我先进去了。”说完,便掀开车帘,回了马车内。本来不觉得,在外面待了会儿,竟觉得里面甚是温暖,闫梦忱也不知最近怎么了,这会儿又迷迷糊糊低着头睡着了。

南瑾的拒绝其实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之外。她原以为他应该是愿意的,毕竟这些日子以来,他们之间的相处还算愉悦,他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她也看得到,更何况,南瑾从未提及过家人,该是无牵无挂的。没想到,竟会得到这般简单地几乎考虑都不考虑的拒绝……可是,她虽不快,也终究是人家的选择,她无法强人所难。

只是,还是有点难过啊……她靠着闫梦忱,闭上眼睛,在这暖意融融摇摇晃晃的马车里,渐渐也就睡着了。

马车外,南瑾收了伞放在一边,下雨天撑伞的习惯他其实一直都没有。就像和人相处聊天的习惯,他也没有。他一直都是一个人。

不可否认,暮颜说的那句话太有诱惑力。甚至,连他自己都已经不太记得三月之期,这些日子以来,他沉默地做着那个叫做南瑾的少年,在阳光下感受活着的意义。

可他,不能。就像那块绣花鞋面上脏污的泥点一样,他有着无论如何都不能被她知道的过去,和无论也做不到承诺的未来。

从他有记忆开始,他只对自己的匕首说过话。到后来,渐渐地他甚至都觉得自己丧失了一部分语言的能力,于是,愈发沉默。

反正,也没有人找他说话。

他以为,他的一生就会这样,直至某一天死在某个未知的角落。从来没想过,会遇到一个少女。

满地的尸体,血流成河,她提着裙子,明明有些害怕,言语之间战战兢兢,眼神却清亮坚定地紧紧盯着他,如同警惕的小豹子。

更没有想到的是,这只小豹子借着给自己包扎,要了三个月的保护。其实他自己也是可以的,这一行干多了,如何自救自然都懂。可就是心血来潮,就答应了。

这些日子,是他生命中唯一温暖的岁月,没有人会知道,暮颜邀请他留下的那一刻,他多想答应。

阳光下的日子呆久了,是会上瘾的,明明是同一个人,可他就觉得没有名字和有名字,是完全不同的。

可他,不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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